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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损害赔偿数额参考标准(2025年度) |
作者:张锡明 发表时间:〖2026/7/5〗点击率:〖2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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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 津高法[2026]114号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 关于印发损害赔偿数额参考标准(2025年度)的通知 第一、第二、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海事法院,各区人民法院,铁路运输法院,本院各部门: 市统计局2025年的相关统计数据业已公布,现予转发,供审理侵权损害赔偿案件时参照执行。市人社局尚未公布关于2025年度本市职工年平均工资的相关数据,待公布后予以转发。 天津市 高级级人民法院 2026年6月25日 损害赔偿数额参考标准 一、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60099元 二、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 39693元 三、城镇非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年平均工资 149507元 四、城镇非私营单位分行业在岗职工(含劳务派遣)年平均工资: 合计 153839元 1.农、林、牧、渔业 104349元 2.采矿业 214312元 3.制造业 131469元 4.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219994元 5.建筑业 140546元 6.批发和零售业 144128元 7.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135965元 8.住宿和餐饮业 70749元 9.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185620元 10.金融业 254367元 11.房地产业 108576元 12.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116112元 13.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230774元 14.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123815元 15.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55488元 16.教育 158343元 17.卫生和社会工作 197195元 18.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142781元 19.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148796元 (注:数据一、二来自国家统计局天津调查总队;数据三、四来自天津市统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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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团民律师事务所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