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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信息
劳动关系:
签订劳动合同“十要”
作者:张律师 发表时间:〖2006/2/28〗点击率:〖1162〗
签订劳动合同“ 十要”

  一、要审查主体资格。具有主体资格才具有订立劳动合同的资格。因此,用人单位和求职者双方签订劳动合同时应首先相互审查主体资格。
  二、要平等协商。平等协商是劳动关系双方订立劳动合同同时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双方当事人应在充分表达自己真正意愿的基础上,经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签订劳动合同。
  三、要符合程序。首先,起草劳动合同书;第二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第三、正式签订劳动合同;第四进行合同鉴证。
  四、内容要全面。根据《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应包括以下内容:1、合同期限;2、工作内容;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4、劳动报酬;5、劳动纪律;6、劳动合同终止条件;7、社会保险福利待遇;8、违反劳动合同者应当承担的责任;9、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五、条款要合法。劳动合同的各项条款都必须符合国家劳动法律法规和政策,任何侵害法律法规赋予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基本权利的内容,即使是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的,也应视为无效劳动合同或无效条款。
  六、约定事项要具体。合同中的约定事项要具体明了,不能含糊不清,产生歧意,防止出现条款空洞。比如工资、工作时间、工作量等要约定具体。
  七、合同期限要适当。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书中明确合同期限;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在合同书中明确规定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以完成一项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以某项工作完成期限作为合同期限。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要根据工作需要和岗位特点,并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签订不同期限的劳动合同。
  八、要签字盖章。签订合同时,用人单位可以由法人代表签字,也可由其授权的部门负责签字,劳动者则由本人签字。用人单位要盖法人名章和公章,劳动者须本人签名或盖名章。
  九、合同要经过鉴证。签订劳动合同后,应及时到劳动部门进行鉴证,依法审查证明劳动合同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以便劳动合同的认真履行,而且一旦发生劳动争议时,也便于调解或仲裁。
  十、要备案。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正式签字后,应及时到劳动部门备案,同时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各执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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