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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2026年10月7日星期三 |
| 合同纠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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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篇合同法律问答文案(提问+回答+法律依据)(二) |
作者:张锡明 发表时间:〖2026/7/3〗点击率:〖1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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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合同效力相关(21-35) 21、提问:什么样的合同属于有效合同? 回答:具备三大条件:行为人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22、提问:哪些情形会导致合同无效? 回答: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约、虚假意思表示签约、违反法律强制规定、违背公序良俗、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合同无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一百五十三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四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23、提问:被欺诈签订的合同有效吗? 回答:并非无效,属于可撤销合同,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24、提问:被胁迫签订的合同可以解除吗? 回答:可以。受胁迫方有权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合同,撤销后合同自始没有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条 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25、提问:显失公平的合同能否撤销? 回答:可以。一方利用对方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导致合同权利义务明显失衡的,受损害方可申请撤销。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一条 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26、提问:重大误解签订的合同怎么处理? 回答:行为人对合同内容、标的等产生重大误解的,有权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合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27、提问:可撤销合同未撤销前有效吗? 回答:有效。可撤销合同在依法撤销前,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撤销后自始无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五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28、提问:合同无效或撤销后,财产怎么返还? 回答:因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无法返还的折价补偿,过错方需赔偿对方相应损失。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29、提问:超越经营范围签订的合同有效吗? 回答:一般有效,除非合同内容违反国家限制经营、特许经营等法律强制性规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五条 当事人超越经营范围订立的合同的效力,应当依照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编的有关规定确定,不得仅以超越经营范围确认合同无效。 30、提问:无权代理签订的合同有效吗? 回答:效力待定,被代理人追认后合同有效,被代理人拒绝追认的,合同无效,由代理人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 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 31、提问:法定代表人越权签约,合同对公司有效吗? 回答:相对方善意不知情的,合同有效;相对方明知法定代表人越权的,合同无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四条 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外,该代表行为有效,订立的合同对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发生效力。 32、提问:合同部分无效,整体合同还有效吗? 回答:部分条款无效不影响其他条款效力的,整体合同依然有效,仅无效条款不具备约束力。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六条 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33、提问:阴阳合同的效力如何认定? 回答:以虚假意思表示订立的阳合同无效,隐藏的阴合同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认定效力。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34、提问:违反部门规章的合同无效吗? 回答:不一定。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违反部门规章一般不影响合同效力。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35、提问:追认效力待定合同有时间限制吗? 回答:有。相对方可催告被代理人在30日内追认,逾期未追认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无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 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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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团民律师事务所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