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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2026年4月18日星期六 |
| 民事诉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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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票的法律效力 |
作者:天津律师服务网 发表时间:〖2006/5/12〗点击率:〖11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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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院对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法定代表人应使用传票传唤到庭。 2、原告和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以及他们的法定代理人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按撤诉处理。 3、被告和必须共同诉讼的原告、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以及他们的法定代理人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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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团民律师事务所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