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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产知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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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权属登记的其他费用 |
作者:张锡明 发表时间:〖2006/2/28〗点击率:〖15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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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共用部位维修基金(代收) 开发建设单位和购房人按购房款总额的1%缴存。 配备电梯的商品住宅开发建设单位按1.5%缴存,购房人按1%缴存。 补交土地出让金(六区住宅用地登记) 私房交易,受让方按成交金额1%交纳; 私房赠与,由赠与方或受赠方按评估价值的1%交纳。 土地勘丈费(六区住宅用地登记) 7元,由权利人交纳。 印花税(代地税局征收) 商品房按合同记载金额的0.3‰计税,存量房按合同记载金额的0.5‰计税。 房屋权属证书、土地使用证 每本5元。 工本费 房屋所有权证、共有权证、他项权证每本10元。核发一本房屋权属证书的,免收证书工本费;向一个以上房屋所有权人核发房屋所(共)有权证书时,每增加一本证书,按每本10元交纳证书工本费。 土地使用证工本费每本2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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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团民律师事务所律师 |